这里毕竟是我的私人blog,既然来逛过就是朋友,何必如此呢?
——题记

今天找资料,碰巧搜到一个blog,进去一看,发现blog的主人转了自己的日志。正以为在观点认同上找到一个朋友的时候,却发现,那文章转的甚是出奇(点这里察看转载版)。
最早这个文章是写在我们学校的校园论坛的,为了和大家交流关于爱情的话题。后来转到自己的blog,毕竟大小也是亲自写的,集合一下日后也有个查阅。当时撰写个人日志,由于担心人家随意转走忘记了署名作者,于是我便留心加了两句话。(点这里察看原创版

原创版中,开头一段是如此的。
引用
论据如下:
爱情的产生是感性的,那是因为爱情是个人的感受,别人无法感受到你爱或不爱。所以有的人说“爱是一个人的事情”,冰血认为是对的。
爱情的维持是理性的,那是因为朴素的人类感情是没有理论基础的,感性是被动的,无法指引爱情发展的方向。因此,有人说“爱是两个人的事情”,冰血也认为是对的。

原始文章专门为了标注版权而写的那部分(引用中的黑体)竟然被特意擦掉了。:P

无奈中,只得以EvilOctal之名回复一条,以表遗憾。现在想来,在写文章的作者心理,自己的原创文章(无论是技术还是哲学)都是有如自己的亲生孩子。生当乱世为避免亲子失散,总要想在孩子的身上打上个记号什么的。
如果有意要抹掉母亲加的记号,就算如何精细的纹上去,恐怕也是徒劳的吧?这倒让我想起了与人贩子拐卖人口的几分相似。
其实这里的文章既然公开给大家阅读和批斗,版权上肯定就已经是开放性的了,不过作为尊重作者的感情方面,转个文章写个作者或者来源不见得能累成什么样吧?何况,还是转到公众可以阅读到的地方呢?
固然,现在见到的未必是最初的“拐卖”版,也许人家也是转来的。可是不知最初的“转载”为什么要这样“细心”的去修改,也许别有目的吧,如果能把精力放在正经事上倒是大善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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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门榜 | 评论(2) | 引用(0) | 阅读(3958)
seposal
2007/05/07 15:05
很多人都这么做,版权无从谈起了!诶!

什么世道,默哀一秒!

呵呵!多次遇到就不奇怪了1!西西系
冰血封情 回复于 2007/05/09 15:54
我感觉这个转文章的人是认识我的,呵呵。
knight Email
2007/02/09 13:04
哈哈哈哈
冰血封情 回复于 2007/02/10 00:52
嚯嚯嚯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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