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《暴打贼公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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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晴 2007/04/11 12:31 | by 冰血封情 ]
道德法制落后的社会,暴徒们把替天行道当成作恶的托辞。
——题记

前几日,我在学校的论坛偶然看到某校友贴出的一篇名为《血腥事件视频 贼被爆打》的主题,打开链接发现是一段来自土豆网的视频。这段标题为《打贼》的视频描述的大概是两个贼被抓住后遭到若干愤怒的人殴打,打贼的“武林高手”用的手段可谓是专业残忍至极,这段过程被精彩的录了下来,传到网络以飨网友。

自然,看过视频的各位网友,各持己见。
毕竟我家以前被盗贼入室光顾过,带走了我当时心爱的电脑,因此在没看之前,我只想当然的觉得,打便打了,皮肉之苦算不了什么,做贼?何苦来呢。可是当我看过视频后,才知道,果然是部血腥的短片。
(这里是观看地址:http://www.tudou.com/programs/view/XEnU3Y-2CuI/)
如果上面的链接失效可以在这里下载flv文件用暴风影音播放:

下午,来到学校,我将这个视频提出来给陈甫他们看。然后持续的,与各路英雄豪杰用批判的眼光再次认真审视和讨论了这个短片。

基本的,我们都认为,让短片富含一点基本道义并具备讨论价值的前提是:这两个被殴打的人是贼。

但是,短片中没有体现出来,却体现出打人的两个人至少有三五个同伙坐着摩托车,大有流氓地痞团伙作恶的嫌疑。
不过,如果不是贼,被这样殴打,那么就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了,直接定型,结论在道义上即便问个傻子也纵然在意见上不会有什么分歧。(在网络,当义愤填膺的事情发生的时候,我们首先应当假设所描述事件的前提是真实的,冷静的分析来龙去脉才是理性的网民,不然很容易被煽动。)

那么假如,他们两个真的是贼,该不该遭致这样的毒手呢?
首先,我们的观点都是,这样的做法是血腥野蛮的。

陈甫的观点是,如果对方以非道义手段对待我们,我们就要以“以牙还牙”或者“以彼之道还施彼身”,那么我们就和他们没有什么区别了。
盗贼违反法律,我们也违反法律,我们和盗贼却也无异了。法律还有存在的意义么?况且“以牙还牙”与那“以彼之道还施彼身”,在古人说法中,是否真是意味着是要报仇雪恨、充满仇恨的生活呢?
若此二人仅仅是因为偷窃一点东西,便被如此野蛮的残虐,就如论坛上一位网友的说法般:躺着两个人渣,站着两个畜生。

在赞同陈甫的观点基础上,我提出了一些与他着眼点不同的地方,作为互补。
我的观点是,这片子最精彩的不是主角,而是周围的临时演员的麻木表情,这种事情恐怕只有在冷漠的畸形道德社会才会发生罢。:)
此时,纵然是有点良知的路人,也无法上前制止残暴的行为,因为他的双脚被我们所谓的“道德”牢牢地钉在了地上,被我们的意识形态牢牢地钉在了地上。我们的传统道德总是认为这些“坏人”应该被实施专政,却从不追究“坏人”为恶的动机,但是“专政”重要,还是“法制”重要。

其实,我们讨论的仅仅是冰山一角。这个视频还蕴含这丰富的社会问题,比如:道德缺陷、社会使命感、制度性、保障制度、人的求生本能等等。
不过,我们私下里讨论再多了,倒不敢乱写出来,怎奈网络过滤甚重,文字狱如火如荼呀。

我们想看到背后的故事,我们爽不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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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草园 | 评论(11) | 引用(0) | 阅读(6844)
starlly
2007/04/11 16:06
麻木麻木,不动脑子的人最可悲了!
偷窃很可耻,但血腥的殴打也不是文明的举动。不过估计单纯的思想教育已经是无济于事的,根源是他们为什么要偷!现在很多“大偷“把流落街头的孩子训练成“小偷“,利用他们赚钱,这些人最可恶了!还有一种人就是死了也改不了的,就是懒惰的人,他们没有营生的本事,也不愿意出卖劳动力,只想得到的容易一点,一时的冒险换来一段时间的享受。
不过现在的贼和以前的不一样了,以前的贼杀富济贫,偷富人家的财物还周济一下穷人,可是现在的贼没有职业道德,专门欺负弱势群体(老人,单身女子,学生……),这只能说明他们的专业水平不高,所以只能选择容易下手的人下手了。万一遇见强悍的,算他们倒霉了,没准是想挑战一把呢!
冰血封情 回复于 2007/04/11 16:08
如果法制健全,执行力度强,我希望能用法律来解决。
但是前面我也说了,咱们中国是一个用法制来定义道德的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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